担保事件说明 |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金麒麟持有通辽鑫泰33%股权,通辽鑫泰拟建设运营通辽市鑫泰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通辽鑫泰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融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通辽鑫泰各股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金麒麟持有通辽鑫泰33%股权,通辽鑫泰拟建设运营通辽市鑫泰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通辽鑫泰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融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通辽鑫泰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通辽鑫泰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金麒麟与光大金融租赁签订了《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通辽鑫泰33%股权作为质押资产质押给光大金融租赁,以担保通辽鑫泰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收起】 |
为满足售电业务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国盛售电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1,8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展开全文】为满足售电业务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国盛售电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1,8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国盛售电提供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公司根据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国盛售电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 |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金麒麟持有通辽鑫泰33%股权,通辽鑫泰拟建设运营通辽市鑫泰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通辽鑫泰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通辽鑫泰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通辽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金麒麟持有通辽鑫泰33%股权,通辽鑫泰拟建设运营通辽市鑫泰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通辽鑫泰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金为人民币2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通辽鑫泰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通辽鑫泰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的担保包括:(1)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广星发电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4)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项目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未来收益;(5)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机器设备。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的担保包括:(1)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广星发电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4)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项目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未来收益;(5)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机器设备。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的担保包括:(1)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广星发电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4)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项目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未来收益;(5)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机器设备。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的担保包括:(1)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广星发电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4)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项目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未来收益;(5)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机器设备。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以下简称“内行通辽分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96个月,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32年10月13日止。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的担保包括:(1)公司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广星发电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4)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项目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未来收益;(5)广新发电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11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1.45MW)和6MW/MWh储能设备对应的全部机器设备。 【收起】 |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拟为广新发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11,5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11,5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以其持有的联能太阳能100%股权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联能太阳能以基于科尔沁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7.79MW)的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向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9,7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向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9,7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00%股权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汇集太阳能以基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3.37MW)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向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9,7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向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9,7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00%股权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汇集太阳能以基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3.37MW)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11,5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11,5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以其持有的联能太阳能100%股权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联能太阳能以基于科尔沁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7.79MW)的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向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9,7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向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9,7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00%股权为汇集太阳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汇集太阳能以基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3.37MW)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11,5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沈阳城内支行”)借款11,500万元,并签订了《项目融资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公司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以其持有的联能太阳能100%股权为联能太阳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联能太阳能以基于科尔沁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7.79MW)的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收起】 |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汇集新能源经营发展需要,置换原用于项目建设的存量融资租赁业务,近日,公司及旺天新能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明仁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060900013-2023年二营(保 【展开全文】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汇集新能源经营发展需要,置换原用于项目建设的存量融资租赁业务,近日,公司及旺天新能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明仁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060900013-2023年二营(保)字0004号)及《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060900013-2023年二营(保)字0005号),合同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旺天新能源为汇集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借款人民币320,000,000.00(大写:叁亿贰仟)元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汇集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 【收起】 |
鉴于宏亿电子向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的最高融资限额伍仟万元整的融资即将到期,根据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宏亿电子将继续向农商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限额伍仟万元整的融资。公司为支持宏亿电子业务发展,满足其融 【展开全文】鉴于宏亿电子向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的最高融资限额伍仟万元整的融资即将到期,根据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宏亿电子将继续向农商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限额伍仟万元整的融资。公司为支持宏亿电子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继续为农商银行向宏亿电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其他参股股东彭金田未按比例提供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汇集新能源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置换原用于项目建设的存量融资租赁业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明仁支行借款32,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旺天新能源拟为汇集新能源提供担保。 |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0-0017 【展开全文】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3)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250-0017258号、0017195、0017196号”项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进行抵押,抵押期限自2023年9月26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为23,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股权转让款。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收起】 |
2020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 【展开全文】2020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9IMFIH),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合同签署后,经双方友好协商,2023年7月6日,公司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BY23C7A2HA),本合同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各方原已签订的编号为08900KB209IMFIN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新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BY23C7A2HA)约定公司为宏亿电子向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收起】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与江西农商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以下分别简称“《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二》”)。被担保人: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与江西农商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以下分别简称“《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二》”)。被担保人: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保证金额:1,500万元、3,5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收起】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与江西农商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以下分别简称“《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二》”)。被担保人: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与江西农商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以下分别简称“《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二》”)。被担保人: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保证金额:1,500万元、3,5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收起】 |
根据求精投资、香港骥飞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订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第四条约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及主债权有效存续期间,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 【展开全文】根据求精投资、香港骥飞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订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股份质押合同》第四条约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及主债权有效存续期间,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质押股票的市场价值(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持续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还本息总额的110%,中德证券有权要求出质人在30个工作日内追加担保物,以使质押财产的价值与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的比率高于120%;追加的资产限于晨丰科技人民币普通股,追加股份的价值为连续30个交易日内晨丰科技股份收盘价的均价。在出现上述须追加担保物情形时,出质人应追加提供相应数额的晨丰科技人民币普通股作为质押财产,以使质押财产的价值符合上述规定。在追加担保时,应先由香港骥飞以其持有的可质押股份进行追加担保,香港骥飞持有的可出质股份数少于追加担保股份数时,求精投资应同时就差额部分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公司已出现上述需追加担保股份的情形,故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补充质押担保。 【收起】 |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本次为宏亿电子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合同号:(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1)第17118号),浙商银行给予宏亿电子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公司以资产池内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合同号:(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1)第17118号),浙商银行给予宏亿电子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公司以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及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宏亿电子与浙商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收起】 |
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分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8751320210000763),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农商银行向宏亿电子自2021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4日融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分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8751320210000763),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农商银行向宏亿电子自2021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4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3310052021000268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农业银行自2021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17日止,与明益电子办理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3310052021000268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农业银行自2021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17日止,与明益电子办理约定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公司自愿为此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收起】 |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本次为宏亿电子人民币600万元的担保。 |
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8751320200002557),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农商银行向明益电子自2020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8751320200002557),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农商银行向明益电子自2020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14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收起】 |
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8751320200002557),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农商银行向明益电子自2020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8751320200002557),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为农商银行向明益电子自2020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14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收起】 |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XY202007935-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壹拾贰个月(即2020年04月03日起至2021年04月01日止)。晨丰科技为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XY202007935-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壹拾贰个月(即2020年04月03日起至2021年04月01日止)。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1,800万元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XY202007935-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壹拾贰个月(即2020年04月03日起至2021年04月01日止)。晨丰科技为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XY202007935-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壹拾贰个月(即2020年04月03日起至2021年04月01日止)。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1,800万元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收起】 |
公司与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B31041202003270004),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为农商银行依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发放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 【展开全文】公司与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B31041202003270004),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为农商银行依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发放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借款用途为购生产线及其设备,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20年03月23日起至2022年03月22日止。如有变更,依借款合同约定。 【收起】 |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此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展开全文】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此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B31041202003270004),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为农商银行依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发放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借款用途为购生产线及其设备,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20年03月23日起至2022年03月22日止。如有变更,依借款合同约定。 【收起】 |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9IMFIH),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4,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担保期限 【展开全文】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9IMFIH),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4,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收起】 |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9IMFIH),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4,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担保期限 【展开全文】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9IMFIH),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4,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各方原已签订的编号为08900KB199H63K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未清偿的债务(公告编号2019-031),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在本合同以及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 【收起】 |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此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展开全文】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此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收起】 |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此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 【展开全文】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此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收起】 |
公司于2018年11月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签了有效期为1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公司根据上述担保期限及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 【展开全文】公司于2018年11月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签了有效期为1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公司根据上述担保期限及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于2019年11月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 【收起】 |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199H63K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担保期限 【展开全文】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199H63K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担保期限仍为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各方原已签订的编号为08900KB2019821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未清偿的债务(公告编号2019-027),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在本合同以及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 【收起】 |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199H63K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担保期限 【展开全文】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199H63K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额度由原2,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担保期限仍为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收起】 |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198216),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0年12月3 【展开全文】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900KB20198216),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06月25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收起】 |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901B190035),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1,1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9年05月23日起到2024年5月23日止。 |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00251900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19年01月21日起到2020年01月20日止。晨 【展开全文】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00251900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19年01月21日起到2020年01月20日止。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收起】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002519000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宏亿电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19年01月21日起到2020年01月20日止。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担保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收起】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5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12月4日签署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为止。 【收起】 |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5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12月4日签署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为止。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11月22日签署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为止。 【收起】 |
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晨丰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提供总计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18年11月22日签署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为止 |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 【展开全文】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收起】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收起】 |
(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 【展开全文】(一)担保基本情况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及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