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件说明 |
-- |
-- |
-- |
-- |
-- |
-- |
-- |
对建峰股份于2022年12月9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8,000万元,期限六个月,上述贷款由该公司股东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 |
-- |
-- |
-- |
截止目前,我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担保额度已基本用完,同时新疆信汇峡陆续偿还到期债务并解除公司相应担保责任。新疆信汇峡由于项目建设期向股东及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产生的项目借款及生产经营期间的流动资金借款,并欠付工程建设款、设备购置款、生 【展开全文】截止目前,我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担保额度已基本用完,同时新疆信汇峡陆续偿还到期债务并解除公司相应担保责任。新疆信汇峡由于项目建设期向股东及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产生的项目借款及生产经营期间的流动资金借款,并欠付工程建设款、设备购置款、生产原材料款等,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及偿还到期债务,短期内仍需向外部融资。为满足新疆信汇峡后续融资需求,公司拟对新疆信汇峡融资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含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存续实际担保余额5,790万元及后续拟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5年,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收起】 |
-- |
-- |
-- |
-- |
新疆信汇峡为了保证项目和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以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方式进行融资,于2021年12月23日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X021122207323】,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 【展开全文】新疆信汇峡为了保证项目和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以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方式进行融资,于2021年12月23日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X021122207323】,借款金额为15,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4个月,约定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与借款借据凭证不一致时,以放款时的借款借据凭证所载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疆信汇峡向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采取分次用款方式,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对新疆信汇峡发放银行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故本次保证期间为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 【收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至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展开全文】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至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向受益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3:67的比例分担上述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4,074万元。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分别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为承租人新疆信汇峡履行相应义务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3:67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5,361万元。公司与另外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分别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债务人新疆信汇峡与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主合同/协议所形成的债务(借款、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另外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33:34:33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4,950万元。 【收起】 |
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至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展开全文】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至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向受益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3:67的比例分担上述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4,074万元。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分别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为承租人新疆信汇峡履行相应义务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3:67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5,361万元。 【收起】 |
-- |
公司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 【展开全文】公司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二次监事会、2018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5年,新疆信汇峡其余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2018年10月13日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收起】 |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至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展开全文】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至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2份《保证合同》,向受益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公司与另一保证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33:67的比例分担上述担保责任,公司按比例分担的担保金额为4,074万元。 【收起】 |
-- |
-- |
-- |
-- |
-- |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新疆信汇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8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5年,山东汇东和广汇炼化按各自出资比例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
-- |
-- |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 |
-- |
-- |
-- |
-- |
-- |
-- |
-- |
-- |
1、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期限:一年3、金额:人民币5 【展开全文】1、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期限:一年3、金额:人民币5亿元4、生效期:自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收起】 |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 |
-- |
-- |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化工”)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渝三峡”)拟向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三峡英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