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件说明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NT05(融资)20250003)(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NT05(融资)20250003)(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并依主合同3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NT0510220250050),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26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始至2030年6月21日止。同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T05(高保)20250003-11),约定公司为华夏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特纤基于主合同3(含主合同3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形成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501611111116)(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5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501611111116)(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止,并依主合同2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501631311227),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6年6月19日止。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1611111116保),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建材依主合同2(含依主合同2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建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501611111118)(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材料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202501611111118)(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材料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从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止,并依主合同1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2501631311229),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6年6月19日止。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1611111118保),约定公司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材料依主合同1(含依主合同1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九鼎材料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24308)(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材料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24308)(以下简称“主合同1”),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6270078974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期间自2025年06月11日起至2026年06月09日止。约定的借款期间起始日期与借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作相应调整。同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33002506110695773),约定公司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材料依主合同1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25912)(以下简称“主合同4”),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25912)(以下简称“主合同4”),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6270079566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期间自2025年06月11日起至2026年06月09日止。约定的借款期间起始日期与借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作相应调整。同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33002506110696946),约定公司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特纤依主合同4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4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34205)(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34205)(以下简称“主合同2”),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6270080380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期间自2025年06月11日起至2026年06月09日止。约定的借款期间起始日期与借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作相应调整。同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33002506110708451),约定公司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磨具依主合同2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60361258)(以下简称“主合同5”),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5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具体为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间自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60361258)(以下简称“主合同5”),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5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具体为日常经营周转,借款期间自2025年06月16日起至2026年06月15日止。约定的借款期间起始日期与借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作相应调整。同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33002506160731583),约定公司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建材依主合同5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5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33470)(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33002506110333470)(以下简称“主合同3”),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转贷,用于归还编号为Ba157242406270081172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期间自2025年06月11日起至2026年06月09日止。约定的借款期间起始日期与借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作相应调整。同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Ea133002506110706831),约定公司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工业依主合同3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3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字00726号),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字00726号),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保)字0094号),由公司为九鼎工业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上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字00725号),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字00725号),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保)字0093号),由公司为九鼎磨具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上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字00727号),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字00727号),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同日,公司与工商银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1100017-2025年如皋(保)字0095号),由公司为九鼎特纤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上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33982412170102775)(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为九鼎建材提供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33982412170102775)(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约定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为九鼎建材提供9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期间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06月16日止。同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33002412170290142),约定公司为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建材依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41)(以下简称“主合同3”),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工业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41)(以下简称“主合同3”),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工业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南通科创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757),合同约定南通科创为九鼎工业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的主合同3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收起】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139)(以下简称“主合同1”),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新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139)(以下简称“主合同1”),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新材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852),合同约定南通众和为九鼎新材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的主合同1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九鼎新材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55)(以下简称“主合同2”),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磨具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RCDK2024092000055)(以下简称“主合同2”),合同约定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为九鼎磨具提供990万元的普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业务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科创”)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DBHT2024092000033770),合同约定南通科创为九鼎磨具与张家港农商行如皋支行签订的主合同2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南通科创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科字第111-1号),约定公司为主合同2向南通科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自南通科创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次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通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控”)签订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NTJKBL(2024)第025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南通金控为九鼎新材提供1,500万元的资金融通(保理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通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控”)签订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NTJKBL(2024)第025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南通金控为九鼎新材提供1,500万元的资金融通(保理融资)业务,业务期限为3个月。南通金控与公司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NTJKBL(2024)第025号保-3),合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与南通金控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某一具体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具体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具体主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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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053324001862)(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053324001862)(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与江苏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担保业务合同》(合同编号:BZ053324030615),合同约定为江苏银行南通分行与九鼎新材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333.5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284-1号),合同约定公司以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被担保的履约期限为一年。公司与南通众和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字第284-2号),合同约定公司为九鼎新材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南通众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新材”或“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设备,为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新增提供不超过(含)10,000万元抵押担保。 |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81172),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工业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81172),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9310),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5),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5),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建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并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31311188),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5保),约定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九鼎建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5)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80380),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磨具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80380),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7321),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79566),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79566),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6762),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78974),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 【展开全文】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57242406270078974),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a157002406270154171),约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新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向九鼎新材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并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31311187),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保),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光大银行南通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2401611111104)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JK053324001734)(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众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JK053324001734)(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9月6日;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与南通众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年众委字第002-1号),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与南通众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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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ZY2024SH0058),合同约定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年;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授权与浙银金租 【展开全文】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ZY2024SH0058),合同约定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年;同日,公司依据前述决议授权与浙银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九鼎特纤与浙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ZY2024SH0058)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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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全资子公司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拟为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威新材”)新增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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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集团、九鼎新能源、华夏之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九鼎集团、九鼎新能源、华夏之星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本次互保期限为5年,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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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集团、九鼎新能源、华夏之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九鼎集团、九鼎新能源、华夏之星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本次互保期限为5年,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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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风电”)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新增后公司为江苏风电提供担保额度累计20,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