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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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我局发现在你担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股份,证券代码:002347.SZ)监事期间,你配偶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通过名下账户累计买入泰尔股份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5,370元,累计卖出泰尔股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在你担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股份,证券代码:002347.SZ)监事期间,你配偶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通过名下账户累计买入泰尔股份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5,370元,累计卖出泰尔股份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5,230元。 【收起】 |
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 【展开全文】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 【展开全文】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 【展开全文】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 【展开全文】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 【展开全文】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 【展开全文】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 【展开全文】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 【展开全文】2017年9月,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4392亿元购买深圳市众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迈科技”)51.4%股权。你们作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3,600万元和5,000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2亿元。公司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的45%,出具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交易总对价20%,出具201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的35%。公司已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根据约定,如利润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公司支付补偿的,补偿金额从次年股权转让款中抵扣。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众迈科技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044.04万元、-1,209.84万元、-572.88万元,均未实现承诺业绩。就2017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822.59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2,878.40万元后的金额为6,944.19万元,其中曹林斌、杨文龙、李俊毅、潘哲应补偿的金额分别为2,076.10万元、1,646.56万元、1,646.56万元、1,574.97万元;就2018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4,569.41万元,抵减公司应支付的下一期股权转让款5,037.20万元后无需补偿;因利润补偿以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对价为限,就2019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义务人无需补偿。截至目前,你们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收起】 |
2017年10月24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38万元至2,116.5万元.2018年1月6日,公 【展开全文】2017年10月24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38万元至2,116.5万元.2018年1月6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7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529.13万元至1,058.25万元.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423.3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应修正公告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此外,公司2017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99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881.22%,但公司未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6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收起】 |
2017年10月24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38万元至2,116.5万元.2018年1月6日,公 【展开全文】2017年10月24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38万元至2,116.5万元.2018年1月6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7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529.13万元至1,058.25万元.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423.3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应修正公告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此外,公司2017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99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881.22%,但公司未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6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收起】 |
2017年10月24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38万元至2,116.5万元.2018年1月6日,公 【展开全文】2017年10月24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或“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38万元至2,116.5万元.2018年1月6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7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529.13万元至1,058.25万元.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423.3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应修正公告与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此外,公司2017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1.99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881.22%,但公司未在2018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6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