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 |
经查,你作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你的母亲徐碧梅于2023年8月16日买入东软载波股票1,000股,于2023年8月17日卖出东软载波股票1,000股。 |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9年7月起,在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汇资本)引荐下,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控股)开始对东软载波开展考察洽谈。 2019年8月27日,顺德控股、山汇资本相关人员与东软载波实 【展开全文】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9年7月起,在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汇资本)引荐下,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控股)开始对东软载波开展考察洽谈。 2019年8月27日,顺德控股、山汇资本相关人员与东软载波实际控制人崔某等就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谈判。2019年8月28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框架协议的内容。 2019年9月7日,东软载波实际控制人崔某等人前往广东省顺德市与顺德控股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 2019年9月9日,东软载波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称东软载波实际控制人崔某等三人(甲方)与顺德控股(乙方)于2019年9月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甲方拟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内,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不超过其持有的目标公司93,886,250股非限售流通A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重大事项,公开前系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不晚于2019年8月27日,公开于2019年9月9日。东软载波董事长、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杨永平、吕萍内幕交易“东软载波”股票 (一)杨永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崔某的联络接触 杨永平时任东软载波监事会主席,与崔某系同学、朋友关系。 2019年8月28日,东软载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杨永平与崔某均现场参会。内幕信息公开前,杨永平与崔某存在多次电话及微信联络,关系密切。 (二)杨永平、吕萍控制使用“杨某民”“陈某玲”“杨某”证券账户交易“东软载波”股票 杨永平及其配偶吕萍,调动资金,利用“杨某民”“陈某玲”“杨某”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东软载波”股票165,600股,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最终获利355,389.74元。 1.“杨某民”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杨某民系杨永平哥哥。“杨某民”证券账户于2007年8月24日在中信证券(山东)青岛标山路证券营业部开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永平、吕萍名下银行账户先后转入70万元至“杨某民”证券账户,买入49,400股“东软载波”股票,交易终端为吕萍名下手机或电脑。该部分获利95,481.84元,最终转入杨永平夫妇账户。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交易“东软载波”股票成交金额较近一年持有其他股票最大市值明显放大,突击转入资金,果断全仓买入,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随即全部转出。 2.“陈某玲”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陈某玲系吕萍母亲,杨永平岳母。“陈某玲”证券账户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信证券(山东)青岛标山路证券营业部开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永平、吕萍名下银行账户先后转入80万元至“陈某玲”证券账户,买入58,200股“东软载波”股票,交易终端为吕萍名下手机或电脑。该部分获利132,496.62元,最终转入杨永平账户。 此前该账户多以申购新股及报价回购为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突击转入资金,单一重仓买入“东软载波”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随即全部转出。 3.“杨某”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杨某系杨某民女儿,杨永平侄女。“杨某”证券账户于2015年9月2日在长城证券青岛龙城路证券营业部开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永平、吕萍名下银行账户先后转入80万元至“杨某”证券账户,买入58,000股“东软载波”股票,交易终端为杨永平名下手机。该部分获利127,411.28元,最终转入杨永平夫妇账户。 此前该账户已空置三年之久。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突击转入资金,单一重仓买入“东软载波”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随即全部转出。 以上违法事实,有东软载波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电话通讯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收起】 |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9年7月起,在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汇资本)引荐下,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控股)开始对东软载波开展考察洽谈。 2019年8月27日,顺德控股、山汇资本相关人员与东软载波实 【展开全文】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9年7月起,在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汇资本)引荐下,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控股)开始对东软载波开展考察洽谈。 2019年8月27日,顺德控股、山汇资本相关人员与东软载波实际控制人崔某等就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谈判。2019年8月28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了框架协议的内容。 2019年9月7日,东软载波实际控制人崔某等人前往广东省顺德市与顺德控股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 2019年9月9日,东软载波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的公告》。称东软载波实际控制人崔某等三人(甲方)与顺德控股(乙方)于2019年9月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甲方拟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内,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不超过其持有的目标公司93,886,250股非限售流通A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重大事项,公开前系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 该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不晚于2019年8月27日,公开于2019年9月9日。东软载波董事长、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崔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杨永平、吕萍内幕交易“东软载波”股票 (一)杨永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崔某的联络接触 杨永平时任东软载波监事会主席,与崔某系同学、朋友关系。 2019年8月28日,东软载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杨永平与崔某均现场参会。内幕信息公开前,杨永平与崔某存在多次电话及微信联络,关系密切。 (二)杨永平、吕萍控制使用“杨某民”“陈某玲”“杨某”证券账户交易“东软载波”股票 杨永平及其配偶吕萍,调动资金,利用“杨某民”“陈某玲”“杨某”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东软载波”股票165,600股,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最终获利355,389.74元。 1.“杨某民”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杨某民系杨永平哥哥。“杨某民”证券账户于2007年8月24日在中信证券(山东)青岛标山路证券营业部开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永平、吕萍名下银行账户先后转入70万元至“杨某民”证券账户,买入49,400股“东软载波”股票,交易终端为吕萍名下手机或电脑。该部分获利95,481.84元,最终转入杨永平夫妇账户。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交易“东软载波”股票成交金额较近一年持有其他股票最大市值明显放大,突击转入资金,果断全仓买入,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随即全部转出。 2.“陈某玲”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陈某玲系吕萍母亲,杨永平岳母。“陈某玲”证券账户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信证券(山东)青岛标山路证券营业部开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永平、吕萍名下银行账户先后转入80万元至“陈某玲”证券账户,买入58,200股“东软载波”股票,交易终端为吕萍名下手机或电脑。该部分获利132,496.62元,最终转入杨永平账户。 此前该账户多以申购新股及报价回购为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突击转入资金,单一重仓买入“东软载波”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随即全部转出。 3.“杨某”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杨某系杨某民女儿,杨永平侄女。“杨某”证券账户于2015年9月2日在长城证券青岛龙城路证券营业部开立。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永平、吕萍名下银行账户先后转入80万元至“杨某”证券账户,买入58,000股“东软载波”股票,交易终端为杨永平名下手机。该部分获利127,411.28元,最终转入杨永平夫妇账户。 此前该账户已空置三年之久。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该账户突击转入资金,单一重仓买入“东软载波”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随即全部转出。 以上违法事实,有东软载波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交易记录、电话通讯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收起】 |
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 【收起】 |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 【展开全文】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 【收起】 |
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 【收起】 |
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展开全文】经查,我局发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3月29日,东软载波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均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 【收起】 |
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 【展开全文】2018年3月29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安缔诺股权的公告》,拟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在当期确认了相关股权转让收益。2019年5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前述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公司将2018年度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下调1,792.4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04%、25.89%和18.04%。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规定。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