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范围
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2024-12-31 主营构成 主营收入(元) 收入比例 主营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行业分类 光通信收发模块 228.9亿 95.91% 149.6亿 94.69% 79.29亿 98.30% 34.65%
汽车光电子 7.619亿 3.19% 6.330亿 4.01% 1.289亿 1.60% 16.91%
光组件 2.145亿 0.90% 2.062亿 1.31% 830.9万 0.10% 3.87%
按产品分类 光通信收发模块 228.9亿 95.91% -- -- -- -- --
汽车光电子 7.619亿 3.19% -- -- -- -- --
光组件 2.145亿 0.90% -- -- -- -- --
按地区分类 境外 207.2亿 86.81% -- -- -- -- --
境内 31.46亿 13.19% -- -- -- -- --
 
2024-06-30 主营构成 主营收入(元) 收入比例 主营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产品分类 光通信收发模块及器件收入 105.2亿 97.42% 69.94亿 96.86% 35.25亿 98.53% 33.51%
汽车光电子 2.791亿 2.58% 2.264亿 3.14% 5268万 1.47% 18.88%
按地区分类 境外 94.72亿 87.72% 60.04亿 83.15% 34.68亿 96.93% 36.61%
境内 13.26亿 12.28% 12.17亿 16.85% 1.097亿 3.07% 8.27%
 
2023-12-31 主营构成 主营收入(元) 收入比例 主营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行业分类 光通信收发模块 101.8亿 95.00% 67.06亿 93.38% 34.76亿 98.29% 34.14%
汽车光电子 3.340亿 3.12% 2.761亿 3.84% 5791万 1.64% 17.34%
光组件 2.020亿 1.88% 1.994亿 2.78% 258.0万 0.07% 1.28%
按产品分类 高速光通信模块 97.99亿 91.42% 63.63亿 88.60% 34.35亿 97.15% 35.06%
中低速光通信模块 3.835亿 3.58% 3.432亿 4.78% 4028万 1.14% 10.50%
汽车光电子 3.340亿 3.12% -- -- -- -- --
光组件 2.020亿 1.88% -- -- -- -- --
按地区分类 境外 90.73亿 84.65% 56.55亿 78.74% 34.19亿 96.68% 37.68%
境内 16.45亿 15.35% 15.27亿 21.26% 1.176亿 3.32% 7.15%
 
2023-06-30 主营构成 主营收入(元) 收入比例 主营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产品分类 光通信收发模块及器件收入 40.04亿 100.00% 27.87亿 100.00% 12.17亿 100.00% 30.39%
按地区分类 境外 34.82亿 86.97% -- -- -- -- --
境内 5.219亿 13.03% -- -- -- -- --
 
2022-12-31 主营构成 主营收入(元) 收入比例 主营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按行业分类 光通信收发模块 94.13亿 97.62% 66.08亿 96.95% 28.05亿 99.25% 29.80%
光组件 2.291亿 2.38% 2.078亿 3.05% 2129万 0.75% 9.29%
按产品分类 高速光通信模块 87.46亿 90.71% 60.57亿 88.87% 26.90亿 95.17% 30.75%
中低速光通信模块 6.664亿 6.91% 5.511亿 8.09% 1.153亿 4.08% 17.30%
光组件 2.291亿 2.38% 2.078亿 3.05% 2129万 0.75% 9.29%
按地区分类 境外 83.77亿 86.88% 57.14亿 83.84% 26.63亿 94.22% 31.79%
境内 12.65亿 13.12% 11.01亿 16.16% 1.634亿 5.78% 12.92%
 
经营评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服务于云计算数据中心、数据通信、5G无线网络、电信传输和固网接入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并推动产品向高速率、小型化、低功耗、低成本方向发展,为云数据中心客户提供100G、200G、400G、800G和1.6T的高速光模块,为电信设备商客户提供5G前传、中传和回传光模块,应用于城域网、骨干网和核心网传输光模块以及应用于固网FTTX光纤接入的光器件等高端整体解决方案,在行业内保持了出货量和市场份额的领先优势。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的高速光通信模块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光器件、集成电路芯片以及结构件等,高速光模块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为保证生产光通信模块的质量,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及采购控制程序。具体来说,供应商的选择包括新供应商遴选、合格供应商的管理两个方面,采购控制程序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跟踪以及验收入库等主要流程。2、生产模式光通信模块作为非终端产品,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零件,产品具有一定的标准性,可以进行批量生产。对于下游客户的某些定制化要求,公司也能提供个性化的产品设计及制造。在生产模式上,公司主要是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的生产会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由计划部门做出安排,主要的生产流程包括生产计划编制、生产计划执行调整及追踪、物料追踪等。3、销售模式高速光通信模块产品技术集成度较高,作为下游产品的核心零部件,对下游产品的性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下游客户往往倾向于与上游厂商建立直接、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模式包括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但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即直接面向下游客户进行技术和产品推介、签订合同并交付、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在客户开拓上,作为供应商公司通常需要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和产品代码认证程序,即公司满足相应的资质认证、客户的实地考察等程序,成为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在此基础上,使公司的相应产品获得客户的产品代码认证。公司的光模块产品以技术优良、性能稳定、供应可靠等特性获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与全球领先的云数据中心客户和国内外主流通信设备厂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4、研发模式公司设有光电技术部、产品开发部、增值工程部、项目运营部和综合管理部,每个部门又下设若干研究组/工作室,共同构建了完善的技术平台和产品线,为公司提供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研发部门以良好的待遇和优质的条件吸引人才进行新技术的共同研发,并通过参加委外培训、学历教育等培训工作,提升了公司的管理、销售、工艺技术及产品研发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知识素养。在公司爱才、培才、用才的用人机制激励下,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动能被充分激发。他们通过自主研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改进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各类产品研发生产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避免技术流失,公司采取了严密的技术保护措施,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62亿元,同比增长122.64%;实现营业利润60.50亿元,同比增加142.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1亿元,同比增加13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68亿元,同比增加138.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65亿元,同比增加66.81%。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88.66亿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44.28%;总负债85.73亿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长63.86%;净资产202.93亿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加37.35%;资产负债率29.70%。报告期内,得益于800G/400G等高端产品出货比重的快速增加、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持续的降本增效,公司产品毛利率、净利润率进一步得到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募集资金建设项目“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的进展,同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的44,608.08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建设新增“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产业园三期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端产品产能,为保障客户在高端光模块技术迭代和规模上量、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实施业务体系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基于整体战略以及优化提升管理效率的考量,公司将苏州旭创持有的TeraHopPte.Ltd.以股权划转方式划转至苏州泰跃,TeraHopPte仍主要负责海外业务;同时,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持有的成都智禾100%股权,成都智禾负责统合国内市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股份解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同时根据《中际旭创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24年11月7日为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