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租赁物不符合监管要求;售后回租业务管理不审慎,部分资金用于缴纳土地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租赁物不符合监管要求;售后回租业务管理不审慎,部分资金用于缴纳土地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6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3]2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管理不审慎,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3]2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管理不审慎,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6月8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售后回租业务管理不审慎,部分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支付土地拆迁补偿款;二、直租业务不审慎,资金被挪用,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售后回租业务管理不审慎,部分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支付土地拆迁补偿款;二、直租业务不审慎,资金被挪用,租赁物长期未建成;三、租赁物不符合监管要求;四、融资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
2022年10月28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2]6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直租项目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二、回租项目接受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银保监罚决字[2022]6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直租项目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二、回租项目接受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8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26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华夏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华夏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不良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漏报贸易融资业务EAST数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五、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六、漏报债券投资业务EAST数据七、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EAST数据八、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九、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EAST数据十、漏报贷款承诺业务EAST数据十一、漏报委托贷款业务EAST数据十二、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三、EAST系统分户账与总账比对不一致十四、漏报分户账EAST数据十五、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六、EAST系统《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表错报十七、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八、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6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3月21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信贷资产二、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不严三、同业投资投前审查、投后管理不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信贷资产二、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不严三、同业投资投前审查、投后管理不严四、通过同业投资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收购银行股权五、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六、违规开立同业账户七、通过投资底层资产为本行信贷资产的信托计划,少计风险资产八、同业资金协助他行增加一般性存款,且部分期限超过监管要求九、会计核算不准确,将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十、部分理财产品相互交易、风险隔离不到位十一、违规销售无真实投资、无测算依据、无充分信息披露的理财产品十二、策略保本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未充分揭示风险十三、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十四、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十五、理财资金违规投资信托次级类高风险资产十六、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超过监管要求十七、非标资产非洁净转让十八、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有效分离十九、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对接本行信贷资产二十、部分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二十一、部分理财资金投向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项目二十二、部分理财投资投前调查不尽职二十三、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规二十四、与未备案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开展业务二十五、漏报错报监管标准化数据且逾期未改正二十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二十七、部分理财资金未托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98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处罚决定
2021年5月17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账务管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账务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错漏,长期未发现异常挂账情况,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四)长期未处置风险监控预警信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处罚决定
2020年7月13日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吴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吴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理财产品投资非标资产总额占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比例超过监管要求;
(二)非洁净转让非标资产;
(三)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的风险漏洞;
(四)宁波分行将城镇化建设贷款用于置换原有信托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五)石家庄分行向资本金未真实到位的项目发放大额贷款,违规对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
(六)重庆九龙坡支行房地产贷款资金管控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虚增存款;
(七)呼和浩特分行贷款资金管理不严;
(八)济南和平路支行挪用信贷资金,用以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和购买结构性存款,并以此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九)武汉分行、聊城分行以信贷资金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十)无锡分行利用委托清收、远期回购模式隐匿不良资产;
(十一)南京分行、温州分行、广州分行、厦门分行、常州分行、杭州分行、昆明分行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
(十二)郑州分行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违规以贴现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十三)唐山分行将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投资同业存单;
(十四)上海分行、济南分行、乌鲁木齐分行出具承诺函,承担理财产品兑付风险;
(十五)成都分行出具承诺函承担理财产品兑付风险,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
(十六)重庆分行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变相提高企业融资成本;
(十七)北京分行挪用信贷资金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十八)成都蜀汉支行、福州闽江支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十九)北京东外支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广州珠江支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二十)呼和浩特金盛支行办理无增值税发票的银行承兑汇票;
(二十一)重庆万州支行以贷款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办理无增值税发票的银行承兑汇票;
(二十二)福州分行存在法人账户透支;
(二十三)东莞分行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保理融资;
(二十四)大连星海广场支行以虚假贸易背景办理保理融资,且部分保理资金转为本行单位定期存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一)《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二)《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6号)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四)《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条,《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第一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五)《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第一条,《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第二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六)《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二十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八)《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九)《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十)《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十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十三)《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四)《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五)《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五条,《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六)《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二十一)《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第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二十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二十三)《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二十四)《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共计11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3月29日 【收起】 |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发〔2007〕70号)
(华夏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监发〔2007〕7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华夏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海燕
【展开全文】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发〔2007〕70号)
(华夏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银监发〔2007〕7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华夏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海燕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核批准。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07年8月15日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