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为 |
2021年11月30日,严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汪新芽所持雅本化学股份1,900万股。前述股份转让前,汪新芽持有雅本化学股份8,400.04万股,其中通过协议受让取 【展开全文】2021年11月30日,严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汪新芽所持雅本化学股份1,900万股。前述股份转让前,汪新芽持有雅本化学股份8,400.04万股,其中通过协议受让取得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的雅本化学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164.30万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股份235.74万股。严琳在受让汪新芽所持股份后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将该1,900万股全部减持,减持比例为1.97%,减持金额为14,105.84万元。 【收起】 |
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彤:经查,2017年12月,你们就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收益保障协议。该协议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 【展开全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彤:经查,2017年12月,你们就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收益保障协议。该协议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予以披露。你们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上述协议,但未将上述信息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收起】 |
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彤:经查,2017年12月,你们就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收益保障协议。该协议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 【展开全文】北京雅本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蔡彤:经查,2017年12月,你们就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收益保障协议。该协议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予以披露。你们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上述协议,但未将上述信息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收起】 |
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学在官方网站公布“研发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卡龙酸酐商业化量产工作顺利,目前月产规模达到20吨”的信息。此后,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多次就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辉瑞公司抗新冠药最上游的主要 【展开全文】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学在官方网站公布“研发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卡龙酸酐商业化量产工作顺利,目前月产规模达到20吨”的信息。此后,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多次就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辉瑞公司抗新冠药最上游的主要或唯一原料药、雅本化学是否直接或间接向辉瑞公司供货、雅本化学是否与辉瑞公司存在业务联系等进行提问。2021年12月22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称,未与辉瑞公司直接签署任何合作协议,与其不存在任何直接合作关系,未直接向辉瑞公司供应卡龙酸酐产品。2022年1月28日、2月7日,雅本化学分别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称,其不能确定所生产的卡龙酸酐产品是否符合辉瑞产品需求,也没有进行相关的技术验证,无法确定雅本化学生产的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或者能够成为辉瑞新冠口服药中间体。在投资者对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关注度较高的情况下,雅本化学在《异动公告》中仅提及未直接供货辉瑞,但未就是否间接供货辉瑞公司、与辉瑞公司新冠口服药是否存在关联、是否符合辉瑞产品需求等作出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期间,雅本化学股价累计涨幅达438.86%,并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7日两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于12月28日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于2022年1月14日再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收起】 |
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学在官方网站公布“研发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卡龙酸酐商业化量产工作顺利,目前月产规模达到20吨”的信息。此后,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多次就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辉瑞公司抗新冠药最上游的主要 【展开全文】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学在官方网站公布“研发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卡龙酸酐商业化量产工作顺利,目前月产规模达到20吨”的信息。此后,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多次就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辉瑞公司抗新冠药最上游的主要或唯一原料药、雅本化学是否直接或间接向辉瑞公司供货、雅本化学是否与辉瑞公司存在业务联系等进行提问。2021年12月22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称,未与辉瑞公司直接签署任何合作协议,与其不存在任何直接合作关系,未直接向辉瑞公司供应卡龙酸酐产品。2022年1月28日、2月7日,雅本化学分别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称,其不能确定所生产的卡龙酸酐产品是否符合辉瑞产品需求,也没有进行相关的技术验证,无法确定雅本化学生产的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或者能够成为辉瑞新冠口服药中间体。在投资者对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关注度较高的情况下,雅本化学在《异动公告》中仅提及未直接供货辉瑞,但未就是否间接供货辉瑞公司、与辉瑞公司新冠口服药是否存在关联、是否符合辉瑞产品需求等作出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期间,雅本化学股价累计涨幅达438.86%,并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7日两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于12月28日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于2022年1月14日再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收起】 |
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学在官方网站公布“研发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卡龙酸酐商业化量产工作顺利,目前月产规模达到20吨”的信息。此后,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多次就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辉瑞公司抗新冠药最上游的主要 【展开全文】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学在官方网站公布“研发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卡龙酸酐商业化量产工作顺利,目前月产规模达到20吨”的信息。此后,投资者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多次就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辉瑞公司抗新冠药最上游的主要或唯一原料药、雅本化学是否直接或间接向辉瑞公司供货、雅本化学是否与辉瑞公司存在业务联系等进行提问。2021年12月22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称,未与辉瑞公司直接签署任何合作协议,与其不存在任何直接合作关系,未直接向辉瑞公司供应卡龙酸酐产品。2022年1月28日、2月7日,雅本化学分别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称,其不能确定所生产的卡龙酸酐产品是否符合辉瑞产品需求,也没有进行相关的技术验证,无法确定雅本化学生产的卡龙酸酐产品是否为或者能够成为辉瑞新冠口服药中间体。在投资者对雅本化学卡龙酸酐产品关注度较高的情况下,雅本化学在《异动公告》中仅提及未直接供货辉瑞,但未就是否间接供货辉瑞公司、与辉瑞公司新冠口服药是否存在关联、是否符合辉瑞产品需求等作出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期间,雅本化学股价累计涨幅达438.86%,并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7日两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于12月28日触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于2022年1月14日再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收起】 |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 【展开全文】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2月5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要求雅本化学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销售金额、收入占比、产量和客户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雅本化学《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2月6日在深交所官网公开。2月7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其中称“2020年2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在接到关注函的第一时间组织部门进行回复,并于2020年2月6日早间在深交所官网披露”。2月14日,按照深交所要求,《关注函回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万元和2,687.63万元。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产品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是根据八巨药业的产能和订单情况估计并倒算出各年度销量。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雅本化学的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次28.60个百分点。 【收起】 |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 【展开全文】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2月5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要求雅本化学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销售金额、收入占比、产量和客户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雅本化学《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2月6日在深交所官网公开。2月7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其中称“2020年2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在接到关注函的第一时间组织部门进行回复,并于2020年2月6日早间在深交所官网披露”。2月14日,按照深交所要求,《关注函回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万元和2,687.63万元。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产品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是根据八巨药业的产能和订单情况估计并倒算出各年度销量。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雅本化学的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次28.60个百分点。 【收起】 |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 【展开全文】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2月5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要求雅本化学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销售金额、收入占比、产量和客户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雅本化学《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2月6日在深交所官网公开。2月7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其中称“2020年2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在接到关注函的第一时间组织部门进行回复,并于2020年2月6日早间在深交所官网披露”。2月14日,按照深交所要求,《关注函回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万元和2,687.63万元。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产品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是根据八巨药业的产能和订单情况估计并倒算出各年度销量。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雅本化学的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次28.60个百分点。 【收起】 |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 【展开全文】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2月5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要求雅本化学对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销售金额、收入占比、产量和客户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公告。雅本化学《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2月6日在深交所官网公开。2月7日,雅本化学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其中称“2020年2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02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在接到关注函的第一时间组织部门进行回复,并于2020年2月6日早间在深交所官网披露”。2月14日,按照深交所要求,《关注函回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雅本化学在互动易回复、《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关注函回复》披露朴颐化学2017年至2019年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销量分别为44吨、70吨、47吨,产能均为80吨/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5%、88%、59%。《关注函回复》和《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朴颐化学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目前印度客户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国内客户有博腾股份、迪赛诺等制药公司。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年至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506.13万元,其中朴颐化学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辉生物)的收入金额分划为111.22万元、351.76万元和506.13万元,较《关注函回复》披露金额分别少2,947.96万元、4.944.58万元和2,687.63万元。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雅本化学、朴颐化学和颐辉生物未与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国内客户迪赛诺直接签署业务合同和供货,只是根据朴颐化学与八巨药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和客户保护协议》,由朴颐化学独家负责与上述客户的谈判、报价和成交,八巨药业按照与上述客户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朴颐化学支付佣金。雅本化学披露的上述产品的销量、产能及利用率,是根据八巨药业的产能和订单情况估计并倒算出各年度销量。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雅本化学的股票累计上涨42.32%,其中2月5日至2月10日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同期创业板指数累计上涨13.72%,偏离值达到次28.60个百分点。 【收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0]5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 【展开全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0]5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二、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行政处罚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蔡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王卓颖、王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处罚决定
2020年9月4日 【收起】 |
南通雅本205车间防爆区内,开关防爆接线端口已损坏,不能满足防爆要求;205车间称量间计量秤定期校验已过期,且接线不符合防爆要求;506车间乙醇回流转料泵开关盒接线脱落,且未使用防爆挠性连接管;103车间检修备用扳手不是防爆工具;506回收 【展开全文】南通雅本205车间防爆区内,开关防爆接线端口已损坏,不能满足防爆要求;205车间称量间计量秤定期校验已过期,且接线不符合防爆要求;506车间乙醇回流转料泵开关盒接线脱落,且未使用防爆挠性连接管;103车间检修备用扳手不是防爆工具;506回收车恒的中间罐区储罐人孔缺少受限空间警示标志;403仓库氢气尾气吸收塔风机旁有毒气体探测器未静电接地;罐区乙醇罐与乙腈罐之间的可燃气体报警仪、罐区泵站二层南侧可燃气体报警仪显示数值漂移;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估后,未按照规定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评审,并备案等。 【收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展开全文】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大宗交易减持、可交债换股等方式,合计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比例由 47.97%变动至 42.25%,累计变动比例为 5.72%。你们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雅本化学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收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展开全文】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大宗交易减持、可交债换股等方式,合计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比例由 47.97%变动至 42.25%,累计变动比例为 5.72%。你们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雅本化学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收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展开全文】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大宗交易减持、可交债换股等方式,合计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比例由 47.97%变动至 42.25%,累计变动比例为 5.72%。你们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雅本化学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收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展开全文】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大宗交易减持、可交债换股等方式,合计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比例由 47.97%变动至 42.25%,累计变动比例为 5.72%。你们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雅本化学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收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展开全文】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大宗交易减持、可交债换股等方式,合计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比例由 47.97%变动至 42.25%,累计变动比例为 5.72%。你们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雅本化学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收起】 |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展开全文】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雅本化学”) 于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你们作为雅本化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大宗交易减持、可交债换股等方式,合计持有雅本化学股份的比例由 47.97%变动至 42.25%,累计变动比例为 5.72%。你们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雅本化学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收起】 |
2020年5月15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对南通雅本开展深度执法检查,共排查出506车间中间罐区储罐人孔缺少空间受限标志,205车间称量间计量秤接地不符合防爆要求,403仓库氨气尾气吸收塔风机旁有毒气体探测未静电接地等46条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
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 【展开全文】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韦以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在对投资者关于“应对达卢那韦抗击冠状病毒请问贵公司的关键中间体是否有适当数量的存货”的提问回复中表示,达芦那韦由于是雅本化学主要产品之一,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2月7日,雅本化学在《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中披露,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全球市场的供应来自中国的三家公司,朴颐化学是其中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之一,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为多数客户的主要供应商。而根据雅本化学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雅本化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雅本化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雅本化学既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也未在《异动公告》中完整地披露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占比以及对业绩的影响情况,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函,直至2月14日才对外披露。 【收起】 |
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 【展开全文】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韦以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在对投资者关于“应对达卢那韦抗击冠状病毒请问贵公司的关键中间体是否有适当数量的存货”的提问回复中表示,达芦那韦由于是雅本化学主要产品之一,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2月7日,雅本化学在《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中披露,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全球市场的供应来自中国的三家公司,朴颐化学是其中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之一,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为多数客户的主要供应商。而根据雅本化学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雅本化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雅本化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雅本化学既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也未在《异动公告》中完整地披露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占比以及对业绩的影响情况,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函,直至2月14日才对外披露。 【收起】 |
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 【展开全文】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韦以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在对投资者关于“应对达卢那韦抗击冠状病毒请问贵公司的关键中间体是否有适当数量的存货”的提问回复中表示,达芦那韦由于是雅本化学主要产品之一,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2月7日,雅本化学在《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中披露,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全球市场的供应来自中国的三家公司,朴颐化学是其中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之一,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为多数客户的主要供应商。而根据雅本化学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雅本化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雅本化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雅本化学既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也未在《异动公告》中完整地披露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占比以及对业绩的影响情况,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函,直至2月14日才对外披露。 【收起】 |
2019年2月26日,雅本化学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废水处理区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承包商3名员工受伤,其中2名抢救无效死亡,1名轻伤。3月18日,南通雅本停产。直至4月10日,雅本化学才披露《关于公司子公 【展开全文】2019年2月26日,雅本化学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废水处理区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承包商3名员工受伤,其中2名抢救无效死亡,1名轻伤。3月18日,南通雅本停产。直至4月10日,雅本化学才披露《关于公司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子公司南通雅本“在南通安委会出具本次事故的处理意见和决定之前”暂时停止生产。2017年度,南通雅本实现净利润7,771.15万元,占雅本化学2017年度净利润比例达106.21%;2018年度,南通雅本实现净利润11,883.67万元,占雅本化学2018年度净利润比例达73.98%。雅本化学有关南通雅本停产信息披露不及时。 【收起】 |
2019年2月26日,雅本化学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废水处理区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承包商3名员工受伤,其中2名抢救无效死亡,1名轻伤。3月18日,南通雅本停产。直至4月10日,雅本化学才披露《关于公司子公 【展开全文】2019年2月26日,雅本化学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废水处理区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工程项目承包商3名员工受伤,其中2名抢救无效死亡,1名轻伤。3月18日,南通雅本停产。直至4月10日,雅本化学才披露《关于公司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称子公司南通雅本“在南通安委会出具本次事故的处理意见和决定之前”暂时停止生产。2017年度,南通雅本实现净利润7,771.15万元,占雅本化学2017年度净利润比例达106.21%;2018年度,南通雅本实现净利润11,883.67万元,占雅本化学2018年度净利润比例达73.98%。雅本化学有关南通雅本停产信息披露不及时。 【收起】 |
2018年4月24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对太仓基地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太仓基地排放水污染物涉嫌违规。事后,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